你會否爲一棵樹命名?
之前有一天在森林裏散步,腦海中突然產生了這樣一個想法:爲什麼每棵樹沒有名字?什麼時候我們會給一棵樹(而不是一種樹,例如喬木)命名?事實上,我們身邊的大多數事物都是沒有它們個體的名字的。我們會說,「我家門口正對的較高的那棵樹」,但不會說,「這是John,它是一棵樹。」我能想到的為樹命名的情況,可能只有「迎客松」這樣的例子;但無可否認的是,被我們命名了的樹佔地球上所有樹的比例,顯然是極低的。
當我們指著一棵樹說這是一棵樹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說什麼?「樹」在這裏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是一個龐大的集合,代表了所有符合如下植物學定義的東西:
一種多年生植物,具有拉長的莖(稱作樹幹),通常支持枝和葉。
如果用編程的語言來說,「樹」是一個類(class),而我們面前的一棵具體的樹(比如John,或者迎客松),是該類的一個實例(instance)。當我們用實例的屬類來稱呼它的時候(「這是一棵樹」),我們一方面當然是在進行歸類,另一方面則是試圖忽略掉這棵樹區別於其他樹的諸多特徵(例如它樹齡多大,樹高多高,有多少枝幹等等)。我們當然可以用更加詳盡的語言來描述一棵樹,例如「這是一棵
在黃山玉屏樓右側、文殊洞之上,倚青獅石破石而生,高10.2米,胸徑0.64米,地徑75釐米,枝下高2.5米,樹齡至少已有1300年
的樹。」但無論我們的描述有多麼詳盡,我們也無法窮盡一棵樹的所有性質。正是在語詞註定無法成功的逼近之中,我們進行了一步關鍵的跳躍,用一個短短的名字——「迎客松」——來概括一棵特定的樹以及它所攜帶的所有與衆不同的性質。這就像是在數學分析中將某個數列的極限設爲一個新的變量一樣。
本文顯然不是需要討論樹這一具體問題,而是要思考「名字」這一現象的特殊不同尋常之處。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名字,這似乎是理所應當的;在我們剛出生的時候,我們就按照我們所降生的文化被賦予了或長或短的名字——一些文化先名後姓、一些文化先姓後名,一些文化中有中間名,許多文化有乳名或小名,一些文化中認爲名字中帶有長輩的名字是對長輩的尊重,另一些文化則避諱這種行爲——不論怎樣,我們每個人都獲得了一個代表我們身份的名字。這個名字雖然在全球範圍內一般不是獨一無二的,但在我們的生活圈內往往是。我們的父母和朋友用我們的名字稱呼我們,我們剛剛學會握筆寫字的時候也通常是自己的名字,我們在自己的所有物品(書包、玩具、作業本)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我們在政府機關登記的也是自己的名字。名字無所不在,以至於我們習以爲常,而沒有認真思索過其中的奧妙。
人人都獲得自己獨特姓名的社會,是一個本質上尊重人的個體性的社會。我們不妨思考那些或者真實或者虛構的社會,那裏名字被置於一個更不重要的位置,或受到這樣那樣的影響。例如在中國古代,女性往往很少使用自己的大名,「有些會以夫姓稱呼爲某嫂、某大媽,某某家的」,這反映的是女性會被認爲是丈夫或夫家的附庸。在反烏託邦小說《我們》中,所有人都沒有姓名,只有一個被分配的數字編號(如「D-503」),這符合了小說中「大一統國」極端的集體主義的思想。在「文革」期間降生的許多人被命名爲「紅兵」、「衛紅」之類,則是時代背景下,個人獨特性讓位於國家意識形態的直接體現。當然,另一方面,如今在大多數文化中,名字中的姓氏都來源於家族的傳承,這體現了我們普遍地認爲一個人的血緣對於定義此人是舉足輕重的。
然而,即便每個人都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獲得名字,按照上文的討論,名字也總是對人的所有特徵的描述進行逼近後的一種跳躍。它在簡潔的同時,又反而在語詞上拋卻了它能蘊含的所有意思,即這個人的所有特徵。當我看到一個叫做Ashley Black的名字時,如果不藉助其他任何資料,我能得出關於此人的什麼結論?Black是一個典型的英國姓氏,但當然此人也可能是美國、加拿大或其他國家的人;Ashley是一個可男可女的名字,所以無法推知此人的性別。除此之外,我還能知道關於此人的什麼信息?我知道此人的年齡嗎?我知道此人的職業、興趣和性格嗎?我知道此人的種族、性取向、政治傾向、社會經濟地位嗎?顯然,所有的這些都不在名字的短短兩個單詞之中體現。在這個時候,如果我想開始認識此人,我需要怎麼做?
答案當然是對此人進行歸類,就像我們指着一棵樹說這是一棵樹時那樣!對於我們認識的所有人,我們都在認識他們的時候,下意識地對他們進行歸類。「這是一個男人」,「這是一位會計」,「這是一個喜歡打籃球的人」,「這是一個政治上偏保守的人」(——或者在當代中文語境中,「這是一個『粉紅』」、「這是一個『反賊』」)。在這個時候,是我們對這些屬類的認知幫助我們塑造對這個人的認知,而這是不可避免的、本能的過程,就像我們在識別到一棵樹之後就假定了這棵樹擁有了我們認知中的樹所擁有的所有性質一樣。例如,我們不會期望一棵樹突然向我們撲來,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對樹的(缺乏)攻擊性感到戒備——這顯然和我們識別到一匹狼時的反應不同。只有在我們與某人相處了足夠長的時間、我們對其擁有足夠的瞭解之後,我們對這個實例的認知纔會反過來塑造我們對其屬類的認知。(例如有些人會說,「跟某某認識以後,我纔知道程序員也能這麼有文采!」)我們的那些被我們稱爲「經驗」的東西,正正是由那些我們對各種抽象屬類的認知構成的,而這些認知又是從這些屬類中我們接觸過的一個個鮮活實例中提取出來的。
之前淺顯地研究過一段時間的MBTI人格類型,它主張將人按照其性格的四個維度分成總計16種人格類型。我的身邊一些朋友對此並不認同,認爲人的性格千變萬化,萬萬是不能用簡單的四個維度進行分類的。這當然是正確的,可是當我們試圖認識一個人的時候,難道不總是將此人進行歸類的嗎?當我們聽到一個人介紹自己是「ISFJ」類型的時候,如果我們此前就認識同屬這種類型的人,我們就可以嘗試用相似的方式認知此人並與之相處,並在這一過程中進一步地加深我們對這一類型的人格的認知。本質上,這和判斷一個人的性別或文化背景後,我們採取認爲更加適合的相處方式,並無不同。MBTI的真正意義在於認可並尊重人和人之間性格的差異,並且以一種簡潔通行的方式與彼此進行這方面溝通。(當然,有人基於統計學上的有效性對MBTI進行反對,認爲其已經被Big 5之類的人格測試取代,在這裏我們不深究。)
這時,同樣一組矛盾又顯現出來了。名字是對每個人的個體性的確認,但是我們卻無法直接通過名字來認識一個人,只能通過我們已有的對其屬類的認知;而一旦我們將人歸於某種屬類,我們就在某種程度上試圖磨滅他的個體性。一種陳詞濫調是,我們要把握其中的平衡,但這種矛盾在我們的認知中是長期存在的。我們會說一個人更加open-minded,意思是此人更加不會用屬類的性質去判斷個體的性質,更傾向於不去「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但所有人都在這麼做!);然而作爲一個open-minded的人的壞處是,有時此人可能更難作出必要的決定。如果我說,「街上的黑人中有許多詐騙的,因此要儘量遠離他們」,那麼對這個論斷會有兩個反應:其一是open-minded的人,他會說,我不願意妄下這樣的結論;相應地,他會樂意地與街上向他打招呼的黑人談話——這一方面會幫助此人結識更多黑人朋友,另一方面也的確增大了此人被黑人詐騙的概率。而且,即使此人被黑人詐騙過,他甚至可能會繼續與街上的黑人結交,因爲他拒絕認爲容易詐騙是街上的黑人的某種固有特徵;他會堅持認爲,每個黑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其二則是與之相反的人,他會簡單地遵守這種遠離黑人的規則,那麼一方面他的確會更加安全(統計學上來說),另一方面他也錯過了與街上的那些並不詐騙的黑人結識的機會——如果我們暫且不論種族主義的問題的話。對於孩子來説,他們腦海中屬類的概念尚不根深蒂固,因此會更加樂於接觸新鮮事物;而我們成長的過程就是我們不斷學習和利用新的經驗的過程,這一方面給我們帶來了許多行動上的便利,另一方面當我們自認爲經驗積累足夠多時,我們就容易出現一種思維上的懶惰,即變得武斷、固執。
下面我要將上述的討論帶入到一個特殊的領域:親密關係。考慮一對男女,當他們進入到這戀愛的親密關係之中,當他們對彼此的稱呼變成「寶貝」、「親愛的」、「男女朋友」的時候,這無非是對對方相對於自己的位置進行歸類罷了!如果我把一個女人稱作自己的「女朋友」,而她稱我爲「男朋友」,這對我、對她來說都意味着什麼?事實上,在我們第一次戀愛的時候,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似乎是沒有答案的,因爲我們都遭遇了一個對我們來說幾乎完全陌生的屬類概念。是在初戀(以及之後的戀愛)的經驗之中,我們慢慢發掘出了「男女朋友」這一屬類的內涵。正如我此前寫的:
我對愛的定義是她以行動賜予的。她是我的愛的標準制定者。她是一本怎麼都改不掉的憲章。她是一隻重重的錨。
初戀的特殊性也由此體現。在我擁有第一個「女朋友」的時候,在我的世界裏,「女朋友」和她的名字是同義語,她們幾乎是互相定義了彼此。只有在第一段戀情結束時,這種對應才猛然結束;然而此時,我對「女朋友」這一屬類的定義,已經被我們的經歷所框定了!此後的經歷的所有戀情,都充其量是在這一基礎上進行修訂罷了。
這裏就產生了接下來一個矛盾。如果我和另外一個女人分別有過一些戀愛經歷,而我們步入戀愛關係時,會發生什麼?一方面,我會渴求成爲她的「男朋友」,因爲這個詞象徵着我在她身邊的無可替代的位置;但另一方面,我又是多麼憎恨自己被她歸類爲「男朋友」,尤其是這個屬類在她的世界中已經不再是單元素集合了!被她稱爲自己的「男朋友」,就意味着她會把我與她的所有前任在她的認知之中劃爲一類來對待。這不是她的錯,因爲這是我們認知世界的本能——考慮前文樹和狼的例子。
事情在她那裏也是一樣的。例如有一天她告訴我,她因爲痛經而無法忍受,那麼我會怎麼做?我將會訴諸我關於在之前戀愛中處理痛經的所有經驗——因爲幾乎只有在戀愛中,我纔有機會處理這個問題!——然後,假設我採取了一個我在前任那裏奏效的方法(例如準備暖手寶),而這一方法在她這裏也奏效了。那麼面對我的這個暖手寶,她應該作何感想?一方面,我解決了她的問題;另一方面,在這一過程中,她無可避免地被我劃分成了與我的前任同屬一類的某個實例!喫醋就是在這時發生的:喫醋就是在嗅到自己的個體性讓位於「女朋友」這一屬類,而被我以對待前任的方式對待了時發生的。我之前是這麼寫的:
你是無辜的:你愛過他,你的世界
沒有了他,定義不來,殘缺不全
而此時,我只能隱忍我的佔有本能
並提醒自己:我也會說
我的她…曾經怎麼;我和她…那時如何
這種時刻
你是否也會心頭一沉
當然,說第一次戀愛時,我們對「男女朋友」這一關係一無所知,倒也是並不貼切的。畢竟我們對於小屬類的認知可以基於我們對大屬類的認知;例如,我們對與喬木的認知可以基於我們的對樹的認知。我們對於親密關係的認知,其實在我們出生開始就有了,那就是我們與父母之間的關係。事實上,父親和母親給我們提供了男人女人以及親密關係的最早期圖像;我們以後的所有認知,都是基於這兩個圖像不斷迭代改進的。正是在這一層面,我感到佛洛伊德所說的「所有男人都戀母,所有女人都戀父」並非是虛妄之言。我們對於親密關係中的「男女朋友」的認知,是基於我們與「男性/女性的親密關係」的認知構建而來,那就正正根植我們與父親母親的關係之中。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婆媳之間的矛盾在本質上與兩個女人的爭風喫醋是一樣的,至少在這個男人的角度來說如此。在男人還是嬰兒的時候,他會吮吸母親的乳頭來獲取乳汁;等到男人找到了自己的性伴侶,在性愛中他依然會不能自已地吸吮對方的乳頭,即使這已經與他獲取養料沒有關係。很久以前看過一句笑話,說「男人的前半生只是在努力回到他來的地方」(指陰道)。出於男人生物的本能——這種本能或許也正與他們嬰孩時期與母體的接觸密不可分——乳頭和陰道就像某種神祕的力量一樣吸引着他們。而當我們談論乳頭和陰道的時候,這無非是一種抽象的屬類罷了——每個女人都攜帶着它們的實例,因此我們說好色之徒就是那些不在意實例的個體性、只在意它們的這種屬類的人。青樓中的妓女們是不需要名字的。換句話說,性與愛也就在此分野:無愛的性是對乳頭和陰道的追求,而基於愛的性是對這雙乳頭(或者任何你願意給它們起的名字)和這只陰道的追求。
話說回我在森林之中的散步;那時我想,在一個人類還沒有名字——甚至沒有語言——的時代,我們是怎樣相愛的?我們是怎樣識別我們的愛人的?會否在那個時候,一個男人看待一個女人——連同她的乳頭和陰道——就像這個男人看待一棵樹一樣?這個男人在一棵又一棵大樹下徘徊、棲居、徜徉,但是否所有的樹對他而言都是同一棵樹,同樣地具有樹幹、枝葉和陰影,他與樹之所以成其爲樹的那些性質交互,而不去在意這些界面(interface)的具體實現(implementation)如何?同樣地,這個男人與他遇到的一個又一個女人交合,但是否對他而言,其實所有的女人都是同一個女人,所有的乳頭都是同一雙乳頭,所有的陰道都是同一隻陰道——這兩個器官為他賦予生命和最初的珍貴養分,以至於對於他來説成爲了一種近乎神聖的存在,以至於要花大半生的時間苦苦追求與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