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書裏的說法,這是一部「心理描寫」的書。寫的是主角和他的妻子埃米麗亞感情逐漸走向破裂的故事。

第一人稱視角的主角是一個自視清高的作家。因爲認爲妻子很希望擁有一套住房,所以咬牙貸款買房。這就使他不得不從事電影編劇的工作來賺錢。然而主角自認爲自己的文學抱負不應該被用在編劇這樣的工作上。他的工作從而就只是爲了賺錢,或者說是出於對他妻子的愛。這使得他在發現妻子越來越明顯地不愛自己時感到痛苦。幾次爭吵之後,妻子終於坦白自己已不愛他,並說自己鄙視他。這讓主角感到異常痛苦,之後就不斷嘗試用理智去分析妻子鄙視自己的原因。

實際上這之間發生了兩件事情。一件事情是他和女打字員偷情接吻被妻子看到。另一件事情是,僱傭了主角的製片人巴蒂斯塔對埃米麗亞明顯圖謀不軌,主角卻礙於情面、不想丟掉工作,而選擇放任。在非常冗長的心理拉扯之後,主角終於發現自己的這種「不算個男人」的行徑纔是讓妻子鄙視他的原因。但是和妻子坦白後,主角終於發現,理解妻子鄙視自己的原因,並不能改變妻子鄙視自己這一事實。

書最後的情節是,主角決定不再擔任編劇工作,但這不能改變妻子還是選擇和製片人離開。最終妻子在離開的途中死於一場意外車禍,而主角的那種和妻子和好如初、重新培養愛情的願望也就徹底破滅,甚至主角認爲妻子的死是某種鄙視的終極形態。

這個書題目的「鄙視」一方面顯然是在說妻子對主角的鄙視。妻子自己多次說,至死也不會說出她鄙視他的原因;她至多說,主角「不像個男人」。然而主角對於妻子鄙視自己的原因有過事無鉅細的討論和反思。主角說:

……埃米麗亞則是以她所因襲的令人厭惡的世俗眼光去解釋她自己和我自己這兩個活生生的人。於是,在真摯、單純的品格和潛意識的、平庸的觀念支配下,就萌生出了埃米麗亞認爲我想把她推入巴蒂斯塔懷抱的想法,她並沒有承認自己真是這樣想的,但也沒有予以澄清。

其實答案很簡單,妻子確實就是覺得丈夫沒有在關鍵時刻保護自己,不像個男人。然而這個地方值得關注的是主角所說的「她所因襲的令人厭惡的世俗眼光」、「平庸的觀念」。實際上這裏就引出了鄙視的第二層意思,那就是主角對自己妻子的鄙視。實際上書裏面多處寫了妻子的出身。主角似乎刻意強調妻子受的是「平民的教育」,是某種較低的社會階級,是「未開化」的人,擁有世俗的、平庸的觀念,不能夠理解他高雅的藝術追求。這個地方雖然沒有明說,顯然暗示了主角自己是受到良好教育的、即使貧窮也志趣高雅的「文明人」。

主角實際上是鄙視所有人,這種鄙視是根植於他的敘述之中的。他鄙視製片人巴蒂斯塔,覺得他不管說什麼最後都要說到經濟效益的考量,覺得他不過就是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他也鄙視原本要和他合作的導演賴因戈爾德,覺得導演用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法對《奧德賽》中奧德修斯的現代解讀褻瀆了荷馬的偉大史詩。對巴蒂斯塔和賴因戈爾德的鄙視中,主角實際上連帶着鄙視的是一種現代性,鄙視現代社會里人的庸俗、拜金的生活方式(包括對《尤利西斯》的討論也反映了這一點)。這和第三章裏主角對自己政治傾向的探討是相吻合的。

但是主角對所有人的鄙視反而揭露了主角本身自己的可悲境地。他在智識上鄙視自己的妻子,但是又深深地被妻子的肉體所吸引,而雖然自詡清高卻無法擺脫源自自身動物性的情慾性慾。他鄙視現代的拜金潮流,但是自稱是出於對妻子的愛,「無可奈何」地貸款買了房子,成了金錢的奴隸。他鄙視製片人巴蒂斯塔,但是爲了金錢,不得不與之合作。他的這種刻骨的鄙視造成了整個故事的內在矛盾,是故事發展的內因;從婚姻到工作,他本來就生活在一個自己所厭惡的生活之中,總是在幻想着去當純粹的戲劇作家。在這種情況下,他的生活最終崩塌就是一種必然。他把這一切歸咎於自己的妻子不愛自己了,其實他從一開始恐怕就不真的愛自己的妻子,不愛自己的生活處境。

所以這本書的特色其實正是在於揭露主角的這種可悲的矛盾心理。在這一點上這本書做的是非常好的。書裏面的心理描寫、比喻、類比,常有令人叫絕者。這裏我就不列舉了,看過書的人自然曉得。還有就是結尾處穿插幻覺和現實的描寫,十分動人,十分悽慘。

這書還有一點需要說的是對《奧德賽》的討論。首先聲明,我沒有看過《奧德賽》原書。《鄙視》之中借主角和巴蒂斯塔與賴因戈爾德拍電影的主題,插入了較多對《奧德賽》的討論。這個意圖其實是明顯的,就是「把我和埃米麗亞之間的關係,和奧德修斯和珀涅羅珀的關係相提並論」——「奧德修斯是個開化的男人,而珀涅羅珀是個未開化的女人」。另外就是主角借他對荷馬史詩「原意」的欣賞,來展現對走商業路線的巴蒂斯塔、和走現代心理分析路線的賴因戈爾德的鄙視,來展現自己的智識上的高傲。

我對這本書是有偏見的,我覺得它寫的非常好。這多少是因爲我也具有主角的那種心理,具有類似的一種矛盾處境:既自詡有高尚的、不被旁人理解的精神性,又有顯著的、無法擺脫的動物性。因此我很樂見有人把我的想法事無鉅細地以故事的形式展露出來,並賦予它情節,以展示它潛在的可悲的發展空間。這個婚姻悲劇是讓我感到無比痛苦的,因爲我的代入感太強了,因爲我總感覺這寫的就是十年後的我的故事。我在網絡上看到一些從性別議題角度批評本書的作品,覺得「順直男太噁心了」,我的理解是這就說明本書寫得好,因爲用主觀敘述的方式鉅細無遺地展現、揭露這種噁心——而這過程難免使一部分讀者到噁心——纔是本書的根本目的。

本來評論已經寫完,但忽然覺得似乎可以把《鄙視》一書的主角和魯迅筆下的孔乙己進行某種比較。(畢竟作者介紹裏把莫拉維亞說成是意大利的魯迅。)按《鄙視》的說法,「文明自有其弊病」,主角和妻子之間的矛盾是一種「開化」的人和「未開化」的人之間的矛盾;開化的人鄙視未開化的人短視而庸俗,未開化的人鄙視開化的人窮酸又懦弱。在這個意義上,孔乙己也是一個被科舉文明「開化」的人,那些酒館裏的嘲笑他的人則是「未開化」的。孔乙己的那句「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偷」,和《鄙視》一書主角唸叨的「我是個處於自尊心受到傷害的境遇之中的文明人,拒絕使用暴力的文明人,在對待至高無上的名譽問題時能通情達理的文明人」,實在是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