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在新加坡河畔,我又想自殺。這次我是有論證的。論點一:我總要死。論點二:如果我明天死,那還不如今天就死。所以,與其我要死的那天死,不如提前一天死,但那又不如提前兩天死,以此類推,所以不如今天就死。

帶着這個強烈的念頭,我在旁邊的購物中心,點了一份20新幣的叉燒拉麪。但喫拉麪的時候,我忽然想到,我的銀行賬戶裏還有很多錢還沒花完。如果就這樣死掉的話,很虧。

我於是輕蔑地對自己說:一個光頭悖論[1]也想弄死自己,真幼稚。


  1. 光頭悖論可以概括如下。論點一:沒有頭髮的人是光頭。論點二:如果一個人是光頭,那麼他多一根頭髮也是光頭。推論:任何人都是光頭。 ↩︎